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总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受下游养殖行业影响,公司水产饲料经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资金收付受到季节性波动影响,所以经营过程中会存在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委托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
3、投资方式:
拟投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决策权限、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内部报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委托理财的规范开展与运作。
(2)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保证金(不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商品期货(含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下同)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以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种苗、动保及生猪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以该业务为依托,利用公司采购成本优势拓展原料及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
为规避经营相关原材料、成品、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等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在境外业务逐步扩大,进口采购、国际融资等国际交易日益频繁,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货币波动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 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一)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拟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在商品期货交易所及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玉米、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生猪等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等合约。
2、拟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不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品种: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进口采购、国际融资、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等实际情况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套期保值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等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和期权及其相关衍生品、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生猪、其他相关产品收入、成本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等,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商品套期保值操作团队、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4、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风控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 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2、商品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套保方案采取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处理相关说明:公司下属从事饲料生产及饲料原材料与其他产品贸易业务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数百家,从事生猪养殖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近百家,每家公司都需要交易玉米、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等,如果每家公司单独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专业人员较多且内控风险较大。为降低内控风险,所有商品套期交易账户由母公司统一管理。由公司主管副总裁根据业务需要提请公司总裁指定母公司和个别子公司为商品套期交易主体,所有交易主体的账户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原则。基于此管理模式,商品期货交易主体(母公司和个别子公司)与现货主体(各子公司)未能一一对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 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亿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2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无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4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旭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顺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格审查,包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其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75,557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75,55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再剩余回购股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2024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79,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81元/股,最低价为40.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57,977.88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15,461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至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持有64,200股公司股票。
2、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含)且不超过1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2.00元/股,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10亿元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2025-061)。
2026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379,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5000元/股,最低价为52.2500元/股,回购均价为54.4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618,773.59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亿元对应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即18,367,936股公司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已于2026年4月22日办理完成了股份注销事宜。至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持有11,357股公司股票。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仍持有75,557股公司股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557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55,632,413股减少至1,655,556,856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应当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该等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的,仅能接受对本次股东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8月0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8月17日9:30-11:30和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3)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李坦航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3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11”,投票简称为“海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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