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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7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交易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

  和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5.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6年1-3月的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6]26005590023号),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每股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6年1-3月的每股收益将由本次交易前的0.1663元/股变为0.2280元/股。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存在一定幅度增厚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根据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防范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市场、技术、生产管理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与联动,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与整体盈利能力。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增强风险管控,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维护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4)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杨博、杨硕、鑫昂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MPC VII Pte. Ltd.约定了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睿能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维坚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公司/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4、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5、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上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睿能实业权益变动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207,544,575股增加至220,156,680股。公司控股股东睿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能实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75.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因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部分交易对价,将导致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将对应取得公司新增股份。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睿能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为睿能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维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因控股股东睿能实业不是本次发行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交易前数据系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股权结构,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最终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因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泰智能”)7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修订)的议案》《关于<睿能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中对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包括:

  1、调整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转让份额,即MPC VII Pte. Ltd.增加其转让的标的资产份额,相应调减杨硕、鑫昂泰和博思广纳转让的标的资产份额,交易对方之间调整的转让标的资产份额占标的资产对应注册资本的1.5362%,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

  2、调整部分交易对方交易对价中股份和现金的支付比例。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未新增或减少交易对象,未对标的资产范围进行变更,未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主要涉及在交易对象之间调整转让标的资产的份额,且调整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因此,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修订)的议案》《关于<睿能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有关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上市公司本次调整交易方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75.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睿能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传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如该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上述审议通过、批准或核准及最终取得上述审议通过、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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