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1版)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性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信息受限,故公司从自身风险、客户信用状况、赊销政策以及公司自身应收账款管理能力等角度阐述公司坏账计提充分性。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以近3年账龄分布为样本,计算各账龄段平均迁徙率,并以各段迁徙率连乘得出历史损失率,用以确定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在每期期末用各账龄段应收账款余额乘预期信用损失率汇总得当期在迁徙率模型下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结果。经测算,公司按迁徙率模型计算的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13.20万元,接近实际计提数502.87万元,公司认为当前实际计提数较为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应收账款坏账:
以2025年为例,公司客户信用期限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具体数据列示如下 :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客户基本在信用期内回款,未出现大额逾期情况,公司客户信用状况良好。针对未在信用期内回款的极少应收账款客户,公司对该客户采取缩短信用期限、降低信用额度、停止发货等一系列管理措施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从历史情况看,针对上述未收回的极少应收账款通过上述公司一系列管理措施均已全部收回,未形成资金损失。
综上,公司通过严格管控授信额度,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的信用保险转移信用风险等手段从严控制公司的信用风险,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虽较期初有所下降,但主要是由于高信用质量的短期应收账款占比提升所致,并非放松计提标准。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的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及公司的信用管理政策及制度,具备谨慎性,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合理、充分的。
(三)补充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中供应链票据的构成、对应客户及交易情况等,说明是否涉及融资性票据,是否存在较大企业信用兑付风险;
1.应收款项融资中供应链票据的构成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全部为供应链票据,系客户三旗下各电池实业主体依托真实贸易背景开立的标准化供应链债权凭证,到期日为2026年6月30日前。全部纳入合并报表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票据总额合计14,513.69万元。
2.对应客户及交易情况
主要为各区域客户三基于自身采购业务直接开立、未对外流转,直接背书至公司,账面余额 13,584.80万元,占全部供应链票据总额 93.60%。客户六十、客户八十、客户三十七、客户二十五为公司碳酸酯类客户,本身属于新能源行业,在收到其上游支付的迪链后,与我公司发生交易后将迪链背书支付至我公司。明细如下:
3.说明是否涉及融资性票据
公司所持全部供应链票据均不属于融资性票据,所有供应链票据开立主体均为客户三生产基地,票据开立唯一目的为支付采购货款,开立基础是真实货物采购,不存在单纯为融资、拆借资金而开立票据的情形;不存在先开票、后虚构货物,或票据金额远大于实际交易额的情况。
4.是否存在较大企业信用兑付风险
不存在信用兑付风险。持有供应链票据已全部到期兑付。
(四)列示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主要对象的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及付款比例、账龄、后续结转情况等,结合信用结算政策等说明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1.预付款项主要对象的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及付款比例、账龄、后续结转情况如下:
(1)说明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预付账款12,762.29万元,较2024年预付账款期末余额7,528.69万元增加5,233.60万元,该变化是公司基于以下原因做出优化调整:
A.碳酸锂预付货款较2024年增加2,684.21万元。2025年第四季度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投产,原材料碳酸锂需求增加,为锁定成本、保障原料供应,公司增加碳酸锂原料预付采购;
B.碳酸酯系列产品预付货款较2024年增加1,730.98万元。碳酸酯系列产品受客户一电解液增量影响,碳酸酯产品自用量增加,为了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外采预付业务增加。
C.低压液化气预付货款较2024年增加2,139.80万元。受地缘扰动影响,公司为应对?2025年第四季度已显现的地缘政治风险预期?,提前锁定低压液化气贸易供应所采取的战略性预付采购。
(2)采用预付模式的合理性
①从交易产品看,公司对上述供应商采取预付货款模式,系基于低压液化气、甲醇、碳酸锂、碳酸酯系列等化工原料作为大宗商品的固有交易属性所决定,此类商品具有价格波动剧烈、供需集中、同质化程度高等特点,为锁定采购成本、规避市场风险、保障稳定供应,行业普遍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机制。
A低压液化气作为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受地缘政治、海运成本、库存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普遍采取预付结算机制。所以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铂钜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等供应商供应采取预付结算的方式。
B甲醇作为公司主要原料,当年煤化工装置集中检修,甲醇现货供给偏紧,蒙西上游煤化工企业收紧结算政策,长协供货需预付货款方可优先分配产能,公司与甲醇头部企业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年度锁价长协合同,锁定全年供货配额,对冲甲醇涨价成本。
C公司2025年锂离子电池材料销量骤升,对碳酸锂等原料需求激增,碳酸锂产业呈现上游矿企强势,几乎都为预付款。公司为保障原料供应,同时提高议价能力,积极开发国投新疆锂业有限公司、福建辉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闽国鼎(福建)实业有限公司等多供应商渠道。
D液氯作为公司溶剂产能释放的主要原料之一,公司为保障在合理价格区间内,可以得到稳定货源供应,与液氯上游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营华泰化工集团等厂家开展液氯采购协议。
②从供应商角度看,普遍要求客户预付货款以保障交易确定性;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盐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优星化工有限公司等作为上市公司或者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对外议价能力强,风险承担意愿较小,风险防控上要求客户预付货款降低供应商应收账款风险。
③从公司角度看,公司为保证产能稳定,力求上游货源充足稳定供应,积极拓展多供应商供应渠道;同时可以在原料同品质下,从供应链体系中选取价格较低的原材料,以保证利润空间。
综上,公司选择预付款结算模式保证供应链体系稳固可靠,可以获得有竞争优势的采购价格,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审计过程及审计方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信用情况、主要关键人员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抽查部分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回款或者第三方回款情形;
3.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表,分析报告期内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合理性;复核公司提供的客户账龄分布情况,检查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并与同行业相比分析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进一步分析评价公司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合理;
4.获取公司的票据明细表,查验票据相关协议,核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融资性票据,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企业信用兑付风险;
5. 获取截至2025年末主要预付供应商名单,公开渠道查询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抽查部分合同,检查预付款比例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复核账龄划分是否存在差异,并检查期后结转情况,分析预付款大额增长是否存在商业合理性。
(二)审计意见
经审计,年审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2. 报告期内,公司因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动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总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具有合理性;根据年审中我们获取到的信息,我们认为公司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计提比例均值具备合理性。
4.公司列示的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增长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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