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亿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4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调整)
经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2026年度审计费用从上年度的137.8万元(含税)调整为7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上年为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万元(上年为31.8万元)。
公司于2022年度首次选聘该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当年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与2021年度相同)一直延续至2025年未发生变化。本次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65.8万元,减少幅度为47.75%,主要原因:自2022年起公司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不断缩减,对比2021年公司2025年营业总收入减少57.75%、资产总额减少26.47%,且自2022年起公司效益随同行业处于下行阶段。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审计费用调整。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了本次续聘事项,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5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于2026年8月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能源石化大厦3A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大会的完整会议资料将在会前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8月14日 —2026年8月19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能源石化大厦9层915室董秘办。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其他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需与本公司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和信函到达邮戳时间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8月19日17:30前,信函方式需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及“股东会”字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17751
电子邮箱:linzy2010@qq.com
联 系 人:林国金、仇银君
邮 编:350011
(二)现场会议期限半天,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1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后收到公司董事郑建新先生的辞呈,郑建新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郑建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郑建新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董事情况
经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张成东先生(个人简历及相关说明附后)为公司董事。
本事项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认为拟任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建议董事会提名张成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说明
张成东先生:1969年出生,民盟盟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历任: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财务科会计、主办会计、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信贷管理、主任助理、副主任;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
张成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7月27日以公司OA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郑建新先生因退休辞去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一切职务。经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增补张成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2026年度审计费用从上年度的137.8万元(含税)调整为7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续签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
同意根据矿山资源掌控工作计划需要,与华厦设计院续签《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原协议原有取费标准条款基本不变,根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并明确了部分服务的取费标准。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续签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公司高管(含董事长)7人2025年度基本薪酬总额139.2万元、绩效薪酬总额226.99万元;2022-2023年任期激励(12人)合计25.12万元;2025年度考核定格优秀(1人)3000元,2024年度考核定格优秀(2人)合计6000元。
根据省国资委有关政策要求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绩效薪酬预留10%转入递延支付,递延支付金额22.76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王振兴、华万征、陈宣祥对涉及其本人的绩效考核及绩效薪酬分配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相关安排。
本通知全文,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六)听取《公司2026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矿山技术服务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协议涉及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矿山资源掌控工作计划,公司于2023年7月与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设计院)签订了期限3年的《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协议至2026年7月28日期满。在执行协议期间,共开展17个矿山设计类服务,重点为公司矿山资源掌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基本实现了协议目的,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延续推进矿山资源掌控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华厦设计院续签《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查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续签协议涉及的矿山技术服务交易,除华厦设计院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从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三年期间内,公司与华厦设计院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682.54万元(在协议执行期间内,合同金额共计637万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华厦设计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华厦设计院创建于1958年,法定代表人:王金星,注册资本:7618万元,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6至11楼,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住房租赁;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华夏设计院是一家国有独资,以建筑工程、生态环保和安全科技为主业,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科研设计技术服务和咨询企业。经60年的发展和改革,铸就了一支“凝心聚力,和谐共进”的一流团队,在岗员工29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80多人(含教授级高工8人),工程师80余人,各类国家注册工程师证180余本。
目前拥有专业资质20多种类,涵盖30多项业务范围。近年来完成了国家、省内外大中型工程设计项目百余项,数十项获省级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优秀科技成果奖。连续多年通过“三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评“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等诸多荣誉称号。
三、本次续签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由本公司(甲方)与华厦设计院(乙方)续签三年。原协议原有取费标准条款基本不变,具体见公司披露于2023年4月27日的《福建水泥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本次根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增加并明确了部分服务的取费标准。
本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领域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矿山类项目建议书(投资方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工业指标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概念性方案设计、开采方案、生态修复方案、工程初步设计、单体设计、统筹安排安全设施设计(配套工程勘察、边坡稳定性分析)、排土场专项设计(含工程勘察、边坡稳定性分析)、排土场回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由乙方管理的公司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等技术服务。
(二)取费标准
(1)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委价格 [1999] 1283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价〔2000〕房字422号)收费标准,按标准的70%计取。
(2)工程设计类(包含单体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排土场专项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1.1),按标准的60%计取。安全设施设计费用按初步设计费用1.15倍计。安全设施设计配套勘察报告费用依据《地质调查预算标准》(2021版)标准相关规定,按该标准8.2折收费计取。边坡稳定性研究费用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22年6月10日颁布的《工程勘察服务成本要素信息(2022版)》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服务成本信息—工程费法表2.1.1计取。
(3)监理服务费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等文件相关规定,按标准的60%计取。
(4)造价咨询项费用:依据闽招协〔2021〕32号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服务收费标准的70%计取,其中结算审核的计价方式为:基本费+效益费。
(5)环保咨询类编制费用(不含监测费用):报告书编制费用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报告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6)水土保持方案:
①编制费用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报告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②弃渣场稳定监测、建设期水土保持监测费按《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水总[2024]323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
③水土保持监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
④验收报告书按《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收费标准的70%计取。
(7)安全评价报告费用:参照《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项目收费标准》,安全预评价报告按照该收费标准的70%计取;安全现状及验收评价按照收费标准的70%计取。
(8)矿山开采方案费用:新建、改建、扩建矿山项目开采方案、修编项目按照10万元/个采矿许可证计取。
(9)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费用:新建、改建、扩建矿山项目生态修复方案、修编项目按照10万元/个采矿许可证计取。
(10)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费用:扩建矿山项目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16万元/个采矿许可证计取。
(11)工业指标论证报告费用: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工业指标论证报告项目按照5万元/个采矿许可证计取。
(12)周期性边坡稳定性分析费用:边坡稳定性研究费用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22年6月10日颁布的《工程勘察服务成本要素信息(2022版)》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服务成本信息一工程费法表2.1.1计取。
(13)周期性勘察报告费用:依据《地质调查预算标准》(2021版)标准相关规定,按该标准8.2折收费计取。
(14)以上各项均为含税且包含项目评审费用。
(三)合作模式
(1)原则上甲方将上述各项单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下的乙方资质范围内的业务以直接委托方式委托于乙方(EPC项目、公开招投标的项目、甲方有特殊需求、乙方不具备能力完成的项目除外)。甲方根据具体项目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任务向乙方下达任务委托函,具体权利义务由双方商定后另行签订合同。
(2)在项目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阶段,采用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推进合作。根据项目特点,可灵活采取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同时共同商定合作的商务边界条件。
(3)如单项目合同额≥200万元服务费下浮5%、≥500万元下浮8%,具体合同额及下浮比例由双方进一步协商明确。
4、所有取费标准以国家、地方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每年年末由乙方提交最新收费政策文件,双方多部门联合复核计价标准,官方基准下调的,次年服务费同比例下调。
5、根据乙方前一年度(本协议执行期起始日至次年对应日为一个年度,此后年度以此类推)承接甲方项目情况,若前一年度签订合同金额累计超过300万元,乙方于后一年度免费提供开采方案修编、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修改(非重大变更)、生态修复方案修编等矿山设计、咨询非重大修改(每个项目投资额小于100万元)3个,未使用额度可结转一年,逾期作废。
6、协议执行期间每年由甲方运营、采购等部门选取省内不少于3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询价,市场均价较协议价低5%及以上的,次年下调包干单价。同时按矿山规模设置阶梯分级包干价。
(四)其它
1、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变更和终止。三年执行期间,每年年末甲方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后评价,对比市价、交付质量与成本效益;若连续两年出现定价偏高、履约不佳等情形,甲方可启动重新招标、遴选备选服务商或提前终止框架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限3年,自原协议执行期满之次日起算。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直至双方签订新的协议或者解除协议。
4、甲方为上市公司,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甲方年报单独披露与乙方交易总额、各类服务结算单价及第三方比价结果。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各权属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及其管理公司(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的技术优势以及福建省内矿山技术服务评审优势,能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重点为甲方矿山资源掌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运营发展。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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