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ST豆神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廖永生先生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已准许廖永生先生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已撤诉,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没有影响。
● 此诉讼事项系公司与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纠纷衍生的关联案件。公司已于2026年7月与前述各方签署《和解协议》,该协议为覆盖本次争议及全部相关事宜的一揽子终局解决方案。依据协议约定,廖永生先生已申请撤回本案起诉,现阶段各方正按《和解协议》约定积极履行各项义务。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收到《民事诉状》,获悉廖永生(原告)就与公司(被告一)、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告二)、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三)及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人)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事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北京一中院受理了此案。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截至本公告日,原告廖永生先生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已准许廖永生先生撤诉。
二、其他情况说明
此诉讼事项系公司与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纠纷衍生的关联案件。公司已于2026年7月与前述各方签署《和解协议》,该协议为覆盖本次争议及全部相关事宜的一揽子终局解决方案。依据协议约定,廖永生先生已申请撤回本案起诉,现阶段各方正按《和解协议》约定积极履行各项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解协议>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已撤诉,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没有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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