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8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艳、宋萍萍、陈皓勇、陈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办理授信业务,并向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9名董事均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助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鉴于全体董事均属于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障对象,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亦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胡春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因个人工作繁忙原因已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有序决策及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现拟补选胡春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具体内容及胡春学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部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5.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完善公司制度,公司拟对董事会上述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因此,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室。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拓日”)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开展两项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陕西拓日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渭南分行”)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陕西拓日拟向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澄城县农信社”)申请人民币2,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通银行渭南分行和澄城县农信社与拓日新能及陕西拓日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0068795909XU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拓日太阳城
6.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7.成立日期:2009-04-23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与公司关系:陕西拓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陕西拓日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陕西拓日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陕西拓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与交通银行渭南分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陕西拓日向交通银行渭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 与澄城县农信社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陕西拓日向澄城县农信社申请的人民币2,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分次放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助其获取银行授信、贷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有利于提升融资效率。公司对该担保的财务风险及经营管理风险具备有效控制能力,相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7,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0,177.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2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助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概述
1.投保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全权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承保公司、赔偿限额、保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同时,授权经营层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故前述主体均在相关会议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部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见下: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才可生效。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修订董事会部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完善公司制度,本次公司分别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下:
除上述修订外,上述所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工作细则全文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胡春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因个人工作繁忙原因已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决策的有序性与运作的规范性,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春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胡春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胡春学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胡春学先生当选后,将同时接任宋萍萍女士担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职务,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胡春学先生简历
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法学本科,主任律师。2005年至2009年,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宝安分局工作人员;2009年至2016年,任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16年至2017年,任广东深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7月至2026年2月,任深圳市华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至今,任广东品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2年9月至今,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胡春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春学先生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R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胡春学 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R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胡春学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24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一)提案2和提案3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时,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并将相关提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1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士将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提案进行投票。
(二)上述提案1-3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春学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因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为了便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股东如拟亲自或委派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请将相关参会登记资料于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前以专人送递、邮件方式交至公司。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1室。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8月28日9:30至12:00和14:00至17:00。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2-804室
电话:0755-29680031
电子邮箱:gongyanping@topraysolar.com
联系人:龚艳平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8。
2.投票简称:拓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8月31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现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同时,在上述银行用于理财产品专用结算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已注销。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近日在部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一般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存款合同、银行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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