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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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