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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神投资转让参股公司 北交新能股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根据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高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回笼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高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神投资”)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新能”)20.0249%股权,转让完成后,北神投资将不再持有北交新能股权。

  2、决策程序

  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神投资转让参股公司北交新能股权的议案》,9位董事均投票同意。此外,如其他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北交新能股权,北神投资也将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挂牌、挂牌价格调整、协议签署、股权交割等工作。

  3、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根据最终挂牌结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目前受让方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神投资持有的北交新能20.0249%的股权。北交新能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4320200W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2号楼3层2-305-1

  4、法定代表人:李军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3,428.575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5年6月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机械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合同能源管理等。

  9、股权结构如下: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交新能总资产为74,794.77万元,净资产为23,395.94万元;2025年1至12月,北交新能营业收入为25,962.84万元,净利润共计851.2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北交新能总资产为76,468.15万元,净资产为22,980.18万元,2026年1至6月,北交新能营业收入为11,082.54万元,净利润-415.7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评估情况: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北交新能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5,277.37万元,北神投资本次转让的20.0249%股权对应的价值为7,064.26万元。本次评估结果已通过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备案。

  12、公司不存在向北交新能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交易的方案

  依据上述评估结果,北神投资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首次公开挂牌的底价不低于评估备案结果7,064.26万元。若首轮挂牌公示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由经营管理层审议挂牌价格调整等相关事宜。如拟挂牌交易金额低于评估值的70%暨4,944.98万元,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收回部分资金,补充流动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需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开挂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604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芜湖轨交合伙企业

  清算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高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铁投资”)于2019年1月25日参与设立了芜湖木石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轨交”或“标的基金”)。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合伙企业最终实际出资结构为普通合伙人木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有限合伙人神铁投资出资3,400万元、有限合伙人中航信托?私享3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出资7,000万元,同时,公司对信托计划承担回购义务。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2021年12月按照协议回购信托计划持有芜湖轨交 66.67%份额。回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芜湖轨交10,400万元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99.05%。

  上述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3日、2019年1月30日、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0)、《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芜湖轨交合伙企业投资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关于芜湖轨交合伙企业投资方案调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关于回购芜湖轨交合伙企业份额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二、签署协议的情况

  芜湖轨交经营期限届满后,公司持续推动芜湖轨交清算工作,近期,公司与芜湖轨交基金管理人木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签署了《合伙人关于基金清算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管理人):木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人):北京神州高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一次性解决标的基金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争议、纠纷及潜在争议,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标的基金管理、分红、清算、履职等相关事宜不再另行主张任何权利。

  1、基金专项审计约定

  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15个工作日内共同选定合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基金设立至协议签署期间全部财务收支做专项审计;审计、清算费用优先由基金账户现金承担,资金不足则按合伙协议由双方垫付,基金清算时优先返还垫付款项。

  审计确认基金无违规后,双方依据报告确认基金应付账款,甲方需出具承诺函,承诺及保证标的基金不存在担保、未履行完的合同承诺、账面未记录的债务等隐形债务,以及不存在欠缴税款等税务风险、监管风险和其他合规风险,否则产生的费用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管理人费用支付约定

  乙方合计向甲方支付甲方管理及清算期间的基金管理人费用100万元,分三期支付:协议生效且满足协议相关约定后5个工作日内付50万元,完成基金清算决策流程后支付40万元;完成基金工商注销后付清尾款10万元。除协议约定的垫付返还费用及前述100万元费用外,标的基金和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额外的基金管理费、投资本金以及实际分红到账之后的分红款项、额外收益等涉及标的基金的其他一切费用、一切分配款。

  3、 管理人的配合清算义务

  甲方收到双方认可的专项审计报告及首笔款项后,无条件配合开展基金清算,履行管理人法定职责;清算组乙方代表保管基金印鉴、账户及档案资料。若审计报告出具一周内一方书面提出异议,协议自动解除,甲方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 50 万元首期款。协议签订至前述事项完成前,未经乙方同意,标的基金不得新增、对外支付费用;基金资金优先清偿工资、中介服务费、运维费等对外必要开支。相关费用结算支付须合规,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清。

  4、标的基金清算、注销约定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各自重新选派标的基金清算组成员,明确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双方应配合完成标的基金的全部清算、注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付、专项审计、剩余财产分配、基金业协会备案、工商注销等全部清算、注销事宜。

  5、仲裁案件撤诉约定

  甲方收到双方认可的专项审计报告和首笔款项支付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各自无条件办理对应仲裁案件撤诉,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案件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相关开支。甲方逾期未撤诉,需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50万元首期款项。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案件裁决前完成中止,本协议自动解除。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产生的全部纠纷,双方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适用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败诉方将承担胜诉方的全部仲裁费用、律师费、保全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7、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和《合伙协议》(编号:MS-HHXY-201909001)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履行完毕,则本协议所有条款作废,双方另行商议。

  公司将持续推进芜湖轨交清算相关工作,待清算方案形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604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北神投资转让参股公司北交新能股权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北神投资转让参股公司北交新能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前瞻地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参照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修订《神州高铁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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