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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担保金额”为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胜科纳米全资孙公司青岛胜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胜安”)因投资建设项目整体资金需求,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39,600万元,期限为60个月。2026年8月6日,胜科纳米与工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胜科纳米全资子公司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胜科”)为满足检测分析设备投资的资金需求,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为72个月。2026年8月6日,胜科纳米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青岛胜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工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务人:青岛胜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4、担保本金金额:39,6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务人: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保证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担保本金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范围:《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1)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青岛胜安投资建设项目、全资子公司北京胜科检测分析设备投资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完善半导体检测业务布局,扩充业务承接能力,契合公司整体利益及长期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青岛胜安、北京胜科目前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可以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8,470.60万元(涉及外币的按照2026年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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