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鸿特A1配;配股代码:380176;配股价格:3.36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6年8月13日(R+1日)至2026年8月19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26年8月13日(R+1日)至2026年8月20日(R+6日),鸿特科技A股股票停止交易。2026年8月21日(R+7日)公告配股结果,鸿特科技A股股票复牌。
4、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发行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8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24次审议会议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389号文同意注册。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1.00元。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2日(R日)收市后发行人总股本387,280,8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4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54,912,320股。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照投资者零碎配股权证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配股权证数量相同的,由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零碎配股权证登记。
(四)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3.36元/股,配股代码为“380176”,配股简称为“鸿特A1配”。
(六)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2日(R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拟认购可配售股份数量为38,879,214股(若有零股产生则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承销期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发行结果公告日。
(九)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配股缴款时间
2026年8月13日(R+1日)至2026年8月19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二)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380176”,配股简称为“鸿特A1配”,配股价格为3.3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40)。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照投资者零碎配股权证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配股权证数量相同的,由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零碎配股权证登记,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鸿特A1配”可配证券余额。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联系人:刘远平
电话:0758-269603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30层
法定代表人:苏鹏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377169
发行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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