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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进行了产品风险等级重新评估,并调整了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调整后的风险等级自2026年8月11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同时,本公司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风险等级调整的权利。

  风险等级发生调整的公募基金名单及调整情况如下:

  重要提示:

  1、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相关规定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估,不同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同一基金风险等级的评估结果可能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做好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独立且谨慎地做出投资决策。

  3、更新的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已在官网公布,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查阅,投资者也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咨询相关事宜。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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