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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钱金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钱金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时,公司董事长尤永强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钱金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诗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诗情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金峰、宋诗情

  联系电话:0575-89005608

  传真号码:0575-89005609

  邮箱地址:zhengquan@shenke.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建工东路1号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钱金峰先生的简历:

  钱金峰,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初级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20年12月至2023年7月,担任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历任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自2026年2月加入公司战略投资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钱金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宋诗情女士的简历:

  宋诗情,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担任中央电视台二套财经频道编辑;2014年8月至今,任深圳长城汇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综合管理部总监;2020年08月31日至2021年9月29日,任星湖科技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新都酒店集团董事。自2026年1月加入公司战略投资部。

  宋诗情未持有公司股票;宋诗情与总经理宋晓明系兄妹关系;宋诗情为控股股东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6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4.2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84.24万元。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公司年报披露工作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六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在为编制年报提供材料时,均应有相关记录,以便于出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时,公司及时进行追究与处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证券法》《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定办事且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  责任追究的种类: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经济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处罚措施。

  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司还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可视情节决定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除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系责任人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干扰、阻挠事故原因的调查和事故处理,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的;

  (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五)董事会认为的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三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其他定期公告、临时公告中出现重大差错的需要追究责任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在浙江省诸暨市建工东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尤永强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董事会同意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钱金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宋诗情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报告期末持有4,06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7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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