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5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1,075人,代表股份340,320,9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8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2名股东,代表股份335,624,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3人,代表股份4,69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8%。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公告如出现总项与分项百分比例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数原因造成,下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