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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22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了增进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如下:

  1、 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 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eKWufYwYE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4、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奕博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等相关公司人员参加。

  5、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6年8月20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hysh@hengyi.com),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0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109)。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0,166.52万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703.4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65,336.25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44,850.84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821,562,14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81,840,072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3,439,722,075股。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095,749,867.50元。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和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宁年产30万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

  公司作为循环经济的坚定践行者,致力于推动纺织行业走向资源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公司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依托覆盖全国的“线上数字化+线下实体”的自建双轨回收系统,创造性采用公司自研独家专利技术,在浙江海宁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浙江海宁项目”)。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家居用品、交通工具等多种领域,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

  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2026年以来,公司各产品的盈利能力均有所提升,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改善,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定充裕。随着后续公司的业绩改善及存续期可转债转股预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望实现进一步下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管控,全面压降项目投资支出。因此投资建设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负债率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海宁年产30万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1)。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PA6熔体直纺项目的议案》

  2022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能效约束,完善化纤行业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水耗、高排放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为优化供给结构提供空间”。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加快关键产品攻关,围绕新材料等领域,明确将高性能纤维列为重点攻关产品。

  公司坚持“科技恒逸”发展战略,致力于绿色化学品和先进材料的研发,推动化纤纺织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技术,拟在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杭州逸之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PA6熔体直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PA6熔体直纺项目”),项目技术工艺成熟,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到行业优等品标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PA6熔体直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2)。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金丹文女士为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4)。

  表决结果:

  1、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吴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赵东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金丹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侯江涛先生、陈林荣先生、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4)。

  表决结果:

  1、选举侯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陈林荣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11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管理模式的议案》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变更。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现拟对该计划的资金来源及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根据调整事项相应修订草案和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管理模式的公告》(2026-116)、《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控股股东恒逸集团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补仓权利人,根据相关约定进行追保补仓,同时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融资资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关联董事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董事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8)。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吐鲁番”)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申请不超过1,737,6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2年(其中宽限期3年)。该项目贷款已取得正式授信批复。为落实项目银团贷款,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此次项目贷款提供以下担保:恒逸石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项目对应的恒逸吐鲁番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机器设备抵押。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业务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2.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自2026年3月以来,受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公司拟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香港逸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逸天”)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油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

  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香港逸天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董事吴中先生同时为香港逸天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CPL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销售CPL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绍兴恒鸣销售动力及能源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逸宸、恒逸锦纶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0)。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1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测试,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391.9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3.公司审批程序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391.98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356.39万元,相应减少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356.39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均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会计处理依据合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1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释义:

  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有限                  指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吐鲁番              指    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为满足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逸吐鲁番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申请不超过1,737,6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2年(其中宽限期3年)。该项目贷款已取得正式授信批复,银团组成方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落实项目银团贷款,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此次项目贷款提供以下担保:恒逸石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项目对应的恒逸吐鲁番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机器设备抵押。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5年2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2MAEB11YR84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西洲路526号250室

  5、法定代表人:刘拥军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陆地管道运输;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截至2026年6月30日):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与相应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应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72,638.44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7.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81%。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对恒逸吐鲁番就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实现原料自主可控与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实现原料自主可控与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2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恒逸石化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集团指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恒鸣指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香港逸天指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杭州逸宸指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恒逸锦纶指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CPL                       指    己内酰胺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自2026年3月以来,受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公司拟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绍兴恒鸣、香港逸天、杭州逸宸、恒逸锦纶新增签订2026年度辅助材料产品购销协议、动力及能源品产品购销协议、原油供销合同、CPL产品购销协议。

  因绍兴恒鸣、香港逸天、杭州逸宸、恒逸锦纶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1.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 关联董事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对部分交易事项各自回避表决。

  3.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的授权期限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BDRDY61

  3、法定代表人:王雄方

  4、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4幢

  5、注册资本:212,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福建坤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施畅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2年11月22日

  2、注册号码:0822845

  3、注册资本:980万美元

  4、住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48-62号上海实业大厦12楼1201室

  5、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6、董事:周玲娟,吴中

  7、主营业务:贸易、投资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10、 经查询,香港逸天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B0WJH82

  3、法定代表人:陈毅荷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生产:锦纶6切片及锦纶6纺丝;服务:纺织环保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08月1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4328471J

  3、注册资本:21,379万元

  4、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围垦十五工段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陈毅荷

  7、主营业务:差别化民用高速纺锦纶切片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合法无须审批的项目

  8、主要股东: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绍兴恒鸣采购包装物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包装物,2026年新增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2、向香港逸天采购原油

  恒逸石化与香港逸天签订的《原油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香港逸天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供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油,2026年新增采购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原油价格参考新加坡普氏市场每月公布的原油全月均价

  交易价格:以新加坡普氏市场对外月度原油现货报结价为准

  结算方式:现汇或国际信用证

  3、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销售CPL

  恒逸石化与杭州逸宸、恒逸锦纶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销售CPL,其中:2026年新增向杭州逸宸销售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新增向恒逸锦纶销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4、向绍兴恒鸣销售动力及能源品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销售动力及能源品,2026年新增销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保障公司下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有利于深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服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绍兴恒鸣从事聚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属于双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有助于充分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向香港逸天采购原油,是为了有效提升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及采购资源规模效应,进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杭州逸宸、恒逸锦纶从事锦纶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属于双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2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8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议案1.00和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议案1至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4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6、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4的子议案4.01和4.02为关联交易,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4的子议案4.01和4.02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1、提案2为累计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3、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说明:

  1.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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