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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募 投项目已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名称: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13.1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全部用于“年产4.5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节余资金形成的原因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13.1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鉴于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毕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及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4.5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为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将按照规定将节余资金转入“年产4.5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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