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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石药景峰  公告编号:2026-072

  

  股东叶湘武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7日和7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叶湘武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司22,500,000股股份于近日已完成过户。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88,934,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05%,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湘武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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