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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泰联合证券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思航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决定更换该保荐代表人,由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于兆祥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吴思航先生履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于兆祥先生和杨阳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吴思航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附件:于兆祥先生简历

  于兆祥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威力传动(300904.SZ)创业板IPO、中国能建(601868.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湖北宜化(000422.SZ)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场所已搬迁至公司新建的总部办公楼,公司办公地址由“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变更为“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泰安道18号”。新旧办公地址相邻,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为: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泰安道18号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邮政编码:301600

  投资者咨询电话:022-59596888

  传    真:022-59599570

  电子信箱:amkj@aimatech.com

  公司网址:www.aimatech.com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辉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8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6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辉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76%。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高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高辉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安排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份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①“当前持股数量”较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时的持股数量有所减少,系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高辉对应的210,000股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②“当前持股比例”以2026年8月10日总股本为基数测算。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高辉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安排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本次未实施减持。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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