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2022年4月12日,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与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钟洋”)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光曜钟洋取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169,902,912股股份至宁波舜农收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曜钟洋的合伙份额最后收购日止,委托方光曜钟洋将其持有的169,902,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宁波舜农行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舜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曜钟洋)(补充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韩建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514,399,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5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2,677,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51,72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51,72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51,72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0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韩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64,14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31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7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4%。
是否当选:是
1.02《选举毛纪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63,13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5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6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9%。
是否当选:是
1.03《选举孙旱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63,60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6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3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6%。
是否当选:是
1.04《选举牛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63,609,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6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32,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6%。
是否当选:是
1.05《选举章关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63,609,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6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32,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6%。
是否当选:是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炳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63,040,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5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5%。
是否当选:是
2.02《选举徐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63,039,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5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2,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5%。
是否当选:是
2.03《选举钱荣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63,03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5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1,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8%。
是否当选:是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但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5]2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8.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中“9.8.8条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虚增收入、虚减成本以及公司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且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并且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至今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8.8条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若本次申请获核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围海”变更为“围海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586”。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韩建平先生
非独立董事:毛纪刚先生、孙旱雨先生、牛杰先生、章关秀先生
独立董事:张炳生先生、徐群女士、钱荣麓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上述8名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尚未选举产生,后续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组成,任期三年,股东代表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三年,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待选举产生)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徐 群(召集人)、孙旱雨、钱荣麓;
2、提名委员会:张炳生(召集人)、毛纪刚、徐 群;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钱荣麓(召集人)、章关秀、徐 群;
4、战略委员会:韩建平(召集人)、牛 杰、张炳生。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陈晖先生为总经理;
2、俞元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付显阳先生、张志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陈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石显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夏商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7、臧高云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伟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夏商宁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
邮编:315103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韩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宁波银行仙桥支行行长、温州银行余姚支行副行长、广发银行余姚支行副行长、余姚市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河姆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6年6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韩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韩建平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附件二:专门委员会简历
韩建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毛纪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三七市镇政府财政所副所长、余姚市审计局科长、余姚市交通运输局科长、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6年8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毛纪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毛纪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孙旱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财政管理专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孙旱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牛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9月至2023年5月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5年2月任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负责人);2025年3月至今任余姚市舜财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5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牛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章关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2022年6月至2026年3月任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6年4月至今任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6年8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章关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96%的股权,章关秀先生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炳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博士生导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现任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炳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炳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徐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从事企业财务工作十余年,1996年6月开始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年12月3日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徐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钱荣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后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现任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钱荣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钱荣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造价师,一级建造师。历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团委书记、工程承包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监事会监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围海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6年8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间接持有公司0.55%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元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土木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一级建造师。1992年8月-2009年2月历任本公司舟山东港工程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本公司工程科副科长、副总工、工程部经理、常务副总工程师;2009年3月-2012年7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兼任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2年8月-2019年8月,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科创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2020年5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俞元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付显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1997年7月入职公司,历任项目部科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8年9月-2011年10月,任四川江油龙凤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2015年12月,任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付显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金融经济师。历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总监。2025年5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显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门火电厂围堤、三门核电厂围堤等工程项目财务部负责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宁波围海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助理、审计部副经理兼任审计稽查部财务审计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石显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21%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浙江围海二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物资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浙江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山东宏旭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波瑞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志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夏商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夏商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五: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臧高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级财务会计职称。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浙江围海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资财管理部财务经理,2020 年11月至2022年08月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管理部财务经理,2022年9月至 2023年8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查部财务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臧高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韩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韩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徐 群(召集人)、孙旱雨、钱荣麓;
2、提名委员会:张炳生(召集人)、毛纪刚、徐 群;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钱荣麓(召集人)、章关秀、徐 群;
4、战略委员会:韩建平(召集人)、牛 杰、张炳生。
三、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晖先生。
四、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元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付显阳先生、张志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石显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陈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
邮编:315103
五、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商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夏商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
邮编:315103
六、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臧高云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
七、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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