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股东权益被动增加 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36,500股。

  2、2026年8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6,698,000元减少至155,661,500元,股份总数由156,698,000股减少至155,661,500股。

  3、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世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的合计持股比例由39.9423%被动增加至40.2082%,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情况

  2026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的公司总股本为156,698,000股,注销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55,661,5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世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的合计持股比例由39.9423%被动增加至40.2082%,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引起总股本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6-025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129名激励对象(含1名已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36,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3,640,000股的28.48%,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156,698,000股的0.66%,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82,555.76元。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6,698,000元减少至155,661,500元,股份总数由156,698,000股减少至155,661,500股。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2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6,5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和内部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1月24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3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34元/股;

  7、2024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

  8、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万股;

  10、2024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8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000股;

  12、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000股。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12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7,000股;

  15、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129名激励对象(含1名已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6,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6、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29名激励对象(含1名已离职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6,500股。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7、2026年8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036,500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第二节“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第三条“业绩考核要求”之规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如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以及“第十二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节“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而未被续聘,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129名激励对象(含1名已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36,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036,500股,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3,640,000股的28.48%,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156,698,000股的0.66%。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第一节“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每一会计年度内须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激励对象个人及其他情况集中一次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的已失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第二节“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之规定:(五)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由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步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其相应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

  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82,555.76元。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一)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6年7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7月7日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26年7月7日,公司已支付129名激励对象股权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0,982,555.76元。其中,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1,036,5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680,910.00元,增加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65,145.76元。

  公司本次减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56,698,00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156,698,000.00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5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6号)。截至2026年7月7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661,50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155,661,500.00元。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经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8月11日完成办理。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股份明细表;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2026】2-20号。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