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45,403,704股,发行价格为7.53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094,889,891.12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宁波远洋本次定向发行,拟认购宁波远洋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72,701,852股,认购资金总额547,444,945.56元;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拟以自有资金认购72,701,852股,认购资金总额547,444,945.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控股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临2026-014)。
2026年6月24日,宁波远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宁波远洋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向公司、北部湾港发行股票的价格将相应调整为7.47元/股。基于上述调整,公司拟按照7.47元/股的价格,认购宁波远洋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72,701,852股,认购资金总额调整为543,082,834.44元。
宁波远洋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参与认购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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