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6

  

  提名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磊先生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5月届满,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现换届选举相关筹备工作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并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候选人提名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经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邵军先生、李建雄先生、张明贵先生、李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贺先生、刘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拟任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宁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5月9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换届完成后,姚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姚宁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军先生简历

  邵军,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政治学专业本科、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硕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源证券副总经理,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总裁、新网银行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希望化工董事长、总裁等;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长。

  邵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邵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邵军先生目前担任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建雄先生简历

  李建雄,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首席运营官,新希望六和董事,兴源环境董事,飞马国际董事等;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

  李建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李建雄先生除因非本公司事项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一次通报批评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李建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李建雄先生目前在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明贵先生简历

  张明贵,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获会计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新希望集团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新希望集团房产事业部总裁,新希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新希望集团四川总部董事长,新希望集团副总裁,新希望六和执行董事长、总裁;现任新希望集团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新希望六和董事、新网银行董事等;同时担任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委员,川商总会党委书记、秘书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四川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

  张明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张明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张明贵先生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佳女士简历

  李佳,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北京大学MBA。曾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华东区域副总裁,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蓝生脑科医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数智芯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新国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2026年4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

  李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李佳女士未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李佳女士目前担任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贺先生简历

  李贺,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罗格斯大学会计信息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西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并任西南财经大学大数据会计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同时担任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工智能学会智能金融专委会委员。2024年4月至今,任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5月至今,任成都纽瑞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李贺先生未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李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磊先生简历

  刘磊,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管理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核心通识课《经济学概论》首席教授,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专委(预算委员会);四川省企业文联副主席;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教指委经济学与财政学专业委员;兼任世界500强企业纬创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纬创软件首席经济学家;担任北京大学四川校友会监事长、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四川校友会常务副会长等社会职务;2024年7月至今任华融化学独立董事。

  刘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刘磊先生未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刘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贺先生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210.17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2,457.97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40,335.7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制度》,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监督。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新增两个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9月12日,公司、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华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华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办理完成了对应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行为。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6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6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合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

  注2:“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已终止,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附表2:2026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9: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其中,李建雄、张明贵、李佳、姚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邵军先生、李建雄先生、张明贵先生、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李贺先生、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