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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可交换债券于2025年7月25日完成发行,本期可交换债券以万安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债券简称“25万安EB”,债券代码“117237.SZ”,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0.1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摘牌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即2026年1月26日至2028年7月24日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6-001)。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安集团的通知,万安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万安集团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注:万安集团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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