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若干内部制度(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及规划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H股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
基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董事会同意对《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公司章程(草案)》生效后,公司现行章程即同时自动失效。
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情况
基于本次发行上市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修订公司如下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的变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对第1项至第5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制定的第19项至第22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第1项至第5项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第6至第18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上述第1项至第14项原有制度继续有效,上述第1项至第14项制度生效后,原有制度同时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及其它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及制度的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依据相关规定向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等办理有关前述文件的核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除下表列示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再逐项列示。现就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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