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日
至2026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议案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实际控制人戴保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于2026年8月27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0336588*1188
邮箱:ir@asrmicro.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
(二)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董事会。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罗兵咸永道为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项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5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消费者服务,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于2026年4月因中国恒大集团相关审计项目对罗兵咸永道作出纪律处分。该处分牵涉历史审计项目,而除上述事项外,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其他对罗兵咸永道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罗兵咸永道的说明,其确认接受公司本次审计机构的委任不受上述事项的影响。
4、其他说明
由于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相关业务承接等前期流程正在推进过程中,预计将于股东会召开前完成,如有任何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审计费用
罗兵咸永道根据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年度审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方面与罗兵咸永道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目的,考虑到罗兵咸永道在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聘任事项的期限内全权处理聘任罗兵咸永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罗兵咸永道洽谈确定服务费、服务范围等合作条件、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以及续聘、解聘事宜等。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13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组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目的,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组成的议案》,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治理结构,满足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相关职责。
上述调整自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成员数量及名单不作调整。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H股发行上市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1、调整前提名委员会委员:胡瞻(主任委员)、陈世敏、戴保家;
2、调整后提名委员会委员:胡瞻(主任委员)、陈世敏、吴荣辉、戴保家、韩旻。
上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调整自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委员的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戴保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同意向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有关监管机构提出本次境外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了上市方案,一致同意关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方案。具体如下: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2 发行时间
公司拟在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为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4 发行规模
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的10%(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并可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或其代表)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5 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及监管机构批准范围确定,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6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进行发售,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境外(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以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中国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7 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及/或《新上市申请人指南》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及/或《新上市申请人指南》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决定。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9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 筹资成本分析
预计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保荐人境内外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费用、背调机构费用、诉讼查册费用、制裁律师费用、向香港联交所支付的首次上市费用、注册招股说明书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等,具体费用金额尚待确定。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11 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整体协调人、公司境内律师、公司境外律师、保荐人境内律师、保荐人境外律师、商标律师、制裁律师、审计师、内控顾问、行业顾问、合规顾问、印刷商、公司秘书、财经公关公司、背调机构、诉讼查册机构、路演公司、收款银行、H股股份登记处及其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选聘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托协议、聘任函或合同及/或确认、补充及/或签署与中介机构委任相关的任何文件。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12 其他
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条件、价格与方式),并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包括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条件、价格与方式为准。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境外专业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行及配售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提出申请,并单独或共同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董事会同意在获得股东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基础上,授权董事戴保家先生和韩旻女士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转授权)单独或共同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该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所述的授权期限相同。
在符合上述前提的情况下,任何由上述授权人士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即被视为公司适当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董事会在此在所有方面批准、确认和追认由上述授权人士以公司名义或代表公司作出的、与达到上述目的和意向有关的所有行动、决定及签署和交付的所有文件。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并持续迭代产品和技术创新、推进产品商业化;全球营销及业务网络拓展;战略投资、并购与技术合作;营运及其他一般用途事项等。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核准过程中项目审批及投资进度、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或香港证监会)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
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所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以经董事会批准的招股说明书最终稿披露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于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若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存在未弥补亏损,将同样由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承担。
本议案已经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与行使超额配售权(如有)孰晚日。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聘任事项的期限内全权处理聘任罗兵咸永道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同意授权相关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和《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11.1《公司章程(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2《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3《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股份拆细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上述《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将继续有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生效后,公司现行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自动失效。《公司章程(草案)》最终以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的版本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及相关制度文件。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若干内部制度(草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12.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3《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9《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3《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4《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5《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16《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上述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上述第1项至第3项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第4项至第16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上述1至12项原有制度继续有效,上述1至12项制度生效后,原有制度同时失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尚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及相关制度文件。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及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13.1《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3《内部控制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4《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修订后的第1-3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1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自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确认戴保家、周璇、韩旻、赵锡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确认吴司韵、黄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确认陈世敏、胡瞻、吴荣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对于董事角色的确认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于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组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为胡瞻(主任委员)、陈世敏、吴荣辉、戴保家、韩旻。
上述调整自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于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组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16、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注册非香港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并于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并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处理非香港公司注册的相关事项,并代表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相关表格、申请文件及其他所需文件等。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委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项下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进行如下委任:
(1)《香港上市规则》项下之联席公司秘书:韩旻、胡倩銣(OH Sim Yee)。
(2)《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授权代表:韩旻、胡倩銣(OH Sim Yee)。
上述委任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3)香港《公司条例》项下之授权代表:胡倩銣(OH Sim Yee)。该等委任自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非香港公司注册申请之日起生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相关守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董事会提请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由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批准及确认董事会授权人士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提交相关信息、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通知。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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