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3,5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74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8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7.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30,0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