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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6月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747,480.69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821,754,555.2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91,325,970.0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1,325,970.02元;

  3、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A+H总股本457,916,7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0,076,400股后的447,840,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697,654.3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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