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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6年8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1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14.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3.16%。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16,612.1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2,098.35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33%。公司本期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美元、欧元汇率波动影响,本报告期汇兑损失同比显著增加;以铝锭为主的大宗原料价格持续上行,相关产品毛利率有所回落;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线转固,本报告期折旧金额上升,进一步增加相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中心,积极应对内外销市场环境变化,配合现有客户、现有业务做好贸易战的应对和调整工作,关注引领行业发展的海外细分市场,做好业务拓展工作。同时,更大力度地拓展内销市场,不断发掘新的客户和应用领域。此外,公司依托现有股东资源、行业资源以及机械、电控领域的制造能力,审慎推进新业务探索,稳健寻求业务结构升级。公司持续围绕采购、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夯实成本精细化管理,注重库存管控,严格落实比价机制,持续提升成本优势。面对原材料市场波动,公司与客户保持密切协商沟通,及时启动产品价格调整,合理传导成本压力。

  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研发费用累计投入1,221.8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持有有效专利总计220项,其中美国发明专利7项,日本发明专利1项,国内发明专利44项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68项。同时,公司子公司还拥有5项软件著作权和1项作品著作权。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1、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5,529,9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2%),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股(根据公司股份除权除息情况调整,如需)。

  同时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不可撤销地承诺:以合计所持公司28,427,6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1%)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同时,自过户登记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前述预受要约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若转让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则表决权放弃自要约收购完成之日起自动终止。(“本次表决权放弃”)

  2026年3月11日,本次股份转让已过户完成,过户股数为65,529,9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剑。

  2026年4月23日,本次要约收购股份已过户完成,过户股数为28,4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2%,过户后优必选合计持有公司93,979,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01%。

  2、董事会提前换届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周剑先生、张钜先生、邓峰先生、焦继超先生、董思雨女士五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敏先生、王帆女士、杭丽君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聘任董思雨女士为总经理、夏焕强先生及王思远先生为副总经理、王思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夏焕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会议同时聘任了钟黎达先生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罗冰清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成立全资子公司

  2026年6月11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锋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城社区留仙大道7001号优必选机器人大厦3701,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思雨

  202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415.0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084.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2.7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3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3月4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同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已将5,0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1年6月22日,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6年2月9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2026年3月9日,公司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划转至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及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之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而间接促进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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