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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金钢、李双海、陈振华合计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6半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未超过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借于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前期已履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程序。该募投项目的安评、环评等建设前置手续办理时间超预期,且在项目正式开工前仍需完成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及挡墙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致使实际开工时间延后,老寨子磷矿地质构造复杂、水文条件难度高于勘察预判,施工建设难度增大,进一步拉长了整体建设周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判,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变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将持续推进。部分闲置资金依规用于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股份回购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实施首次回购,至2026年3月13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于2025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减资的事项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减资的议案》,公司与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合资设立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注册资本8.00亿元,公司认缴4.80亿元,实缴4.80亿元,持股比例60%;国轩控股认缴3.20亿元,实缴1.60亿元,持股比例40%,剩余1.60亿元逾期未缴。

  为解决国轩控股出资问题,恒轩新能源股东会已作出减资决议,国轩控股放弃其未实缴出资对应的认缴股权,注册资本由8.00亿元减至6.40亿元,公司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由60%升至75%;国轩控股出资额降至1.60亿元,持股比例由40%下降至2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减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参股海四达钠星公司的事项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海四达钠星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基于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认购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钠星)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中的33.333333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出资,其中33.333333万元计入其注册资本,966.666667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四达钠星1.18%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增资事项已完成投资协议签订。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527.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万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万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98,512.07万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4,540.89万元,其中本年度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6,028.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1,894.6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024年,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由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与福麟矿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和“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9,649.36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尚处建设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4、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福麟矿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尚处建设期。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50.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2万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2万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154.98万元。(包括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360.00万元)

  3、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395.16万元(包括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360.00万元),其中本年度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4,240.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2,625.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详见本公告前文所述相关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用途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与黔源地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未建设完成,公司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该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处建设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00万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黔源地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尚处于建设期。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6年上半年已按《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借于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502,830.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结合市场原因,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586,905,813.10元(未包含2024年12月31日后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待取得后一并计入)借款至控股子公司黔源地勘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前期已履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程序。该募投项目的安评、环评等建设前置手续办理时间超预期,且在项目正式开工前仍需完成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及挡墙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致使实际开工时间延后,老寨子磷矿地质构造复杂、水文条件难度高于勘察预判,施工建设难度增大,进一步拉长了整体建设周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判,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工期保障措施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变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将持续推进。部分闲置资金依规用于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后续工期保障措施

  黔源地勘组建专项项目工作组,细化逐月施工排期,落实工序责任人与完工时限,建立每月复盘机制,项目出现滞后苗头后立即启动赶工预案;持续强化现场地质动态监测、水文变化情况等,提前预判地质风险,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因地质问题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的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实施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66、2024-167、2024-171、2024-17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黔源地勘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黔源地勘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在实施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2025-132、2026-002)。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黔源地勘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9.50亿元,其中4.50亿元已到期,期间收益合计247.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5.00亿元。

  二、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使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实施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2024-151、2024-156、2024-158)。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福麟矿业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在实施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2025-132、2026-002)。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2.00亿元,其中1.00亿元已到期,期间收益合计31.2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1.00亿元。

  三、备查文件

  银行回单等。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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