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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49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6年8月18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落实证监会监管要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秦晓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届。刘维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50)。

  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50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维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其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维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刘维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刘维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秦晓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届。

  秦晓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秦晓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楼

  (2)邮政编码:510630

  (3)联系电话:020-87570251

  (4)传真号码:020-85138084

  (5)办公邮箱:qinxiao@ged.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简  历

  秦晓女士,1983年7月出生,武汉大学工学、经济学学士,公司律师、经济师。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现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任沙角A电厂人力资源部专责,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专责、董事会事务部专责、部长助理、部门负责人、部长,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秦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秦晓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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