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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内蒙古塞飞亚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飞亚”)24.1661%股权转让给驭唐控股(湖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驭唐集团”),交易对价为8,458.14万元。驭唐集团控股股东上海驭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驭唐新能源”)为本次交易作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塞飞亚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年7月15日,公司、塞飞亚、驭唐集团及其他出让股权的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约定,驭唐集团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30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转让价格的3%,共253.74万元),在收到款项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驭唐集团发出《付款提示函》,并与驭唐集团保持着积极的沟通。驭唐集团因审计要求,银行账户暂停对外支付。待近期审计结束后,驭唐集团将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正常履行付款义务,推进收购工作,并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款项支付、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后方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推进后续工作,督促驭唐集团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并保留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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