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610 公司简称:埃科光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00,000.00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转增27,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5,2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2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622,779.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13,600,000.00元,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19.6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3,600,000.00元,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19.66%。
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转增27,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5,2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6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
调整内部投资明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新增公司现有租赁厂房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1、J2栋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明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的情况及原因
为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及稳定性,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源配置规划,拟新增现有租赁厂房“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1、J2栋”部分区域作为募投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的实施地点。
同时,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初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22年,期间随着行业技术升级、生产工艺更新、自动化精密化程度持续迭代,公司原定计划购买的部分设备在技术标准、适配性和性价比等方面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因此,在不改变项目整体投资规模与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下,公司拟优化设备投入方案,购置技术更加先进、系统更加完善的软硬件设备,以保证募投项目的整体收益。公司授权管理层对具体设备范围进行调整,设备清单以最终实际采购为准。
本次变更调整后,“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合肥高新区皖水路与鸡鸣山路交口西南角”相关厂房建设,待自建厂房建设完毕后,将上述募投项目搬迁至自建厂房实施募投项目。除上述项目新增募投实施地点与调整内部投资明细事项以外,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明细,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高效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埃科光电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1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程序。公司已于2023年7月、2023年8月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存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3.1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4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zhengquan@i-tek.cn)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9月9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重阳
联系电话:0551-63638528
电子邮件:zhengquan@i-tek.cn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
邮政编码:230088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三)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金额7,785,136.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502,403.7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减值。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2,732.5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7,785,136.27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3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宁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含税金额;
2、 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认。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本次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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