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5
转债代码:118074 转债简称:特宝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326.6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533,266手(15,332,66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573.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53.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26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53.08万元,低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8074 转债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326.6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533,266手(15,332,66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573.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53.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26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53.08万元,低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关于本次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此外,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均需通过指定银行以托收方式扣缴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服务等,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支付款项,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4、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筹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统一支付。此外,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部分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零星开支,若所有费用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存在不便。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财务中心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并在支付后的6个月内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使用自筹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转至自筹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278 公司简称:特宝生物
转债代码:118074 转债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8074 转债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是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32,66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573.52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53.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3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2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8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 投资品种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 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 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 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视同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投资产品的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18074 转债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2.38万元(不含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326.6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533,266手(15,332,66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573.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53.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26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53.08万元,低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关于本次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8月1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73.52万元(不含税),其中由保荐机构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231.95万元(不含税),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341.57万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8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41.57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41.57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发行费用不包含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部分,上述费用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613号)。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2.38万元(不含税)。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613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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