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0
转债代码:118075 转债简称:奥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6,472,614.78元,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499,744.6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6,7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31,736.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3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分红金额上限等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等。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58
转债代码:118075 转债简称:奥普转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包括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仅包含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二)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70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833,11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58,166,886.7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4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5607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原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因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2010002240170),系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2年3月25日销户;
注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1010002240163),系原用于“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3年4月23日销户;
注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户(账号:769905291310668),系原用于“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5年8月19日销户。
注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号:44050177004100001681),系原用于“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6年4月28日销户。
注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670688869),系原用于“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6年5月6日销户。
注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769905291310888),系原用于“超募资金”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6年5月6日销户。
注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769905291310999),系为建设“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
注8:上述出现报告期末余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注9:公司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7.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共计为人民币1,251.40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907.01万元,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44.38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及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19日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2,248.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可随时赎回。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1,315.81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30,940.99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635.53万元,已全部转入“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专用账户。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公司提前终止“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724.89万元,已全部转入“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635.53万元,已全部转入“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专用账户。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转入账户金额。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7月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情况。
注5: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实际转入账户金额。
注6:上述出现合计募集资金金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2
转债代码:118075 转债简称:奥普转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变更通知已于2026年8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持续落实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对上述方案2026年半年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泰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泰莱”)、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冠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业传动”)及江苏泰莱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泰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按51%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下属全资子公司冠业传动、江苏泰莱按51%间接持股比例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前述子公司同步提供同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6,472,614.78元,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499,744.61元。本次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6,7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31,736.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3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59
转债代码:118075 转债简称:奥普转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特”)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泰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泰莱”)、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冠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业传动”)及江苏泰莱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泰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按51%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下属全资子公司冠业传动、江苏泰莱按51%间接持股比例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前述子公司同步提供同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东莞泰莱
(二) 冠业传动
(三) 江苏泰莱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按51%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下属全资子公司冠业传动、江苏泰莱按51%间接持股比例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控股子公司东莞泰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前述子公司同步提供同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充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整体资产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公司对前述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状况,决策其投融资等重大事项。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充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9%。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1
转债代码:118075 转债简称:奥普转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8月19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
一、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 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及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公司代码:688686 公司简称:奥普特
转债代码:118075 转债简称:奥普转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6,7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31,736.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3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预案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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