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978,4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466,895.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85,178,192.37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61,000,000.00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579,545,932.88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2,444,632,259.49元。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55,407,299.33元,2026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229,770,893.04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公司于2026年6月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工作,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46,150.7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由公司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8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901012800175769)、中国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24782765748)、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470100100385968)、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57001040033570)。
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0129202201165)、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11010000375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于2026年6月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工作,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46,150.7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后续由公司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3,6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10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当期综合贷款利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附表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共同实施,公司负责项目基建工程投入,璟鹭新能源负责项目设备(包括安装)、流动资金投入及后续运营实施;
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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