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44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以下简称“行动倡议”)。在结合实际情况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的相关要求,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半年度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夯实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质量
(一)行业环境与经营情况
2026年上半年,汽车产业整体表现为国内需求承压与出口高增并存的结构性分化格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1-6月汽车产销累计分别完成1499.3万辆、1501.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4.1%。其中,国内销量累计992.1万辆,同比下降21.1%;出口累计509.6万辆,同比增长65.3%。内部承压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整车市场价格竞争持续,下游整车企业持续压降零部件采购成本,将价格压力传导至上游零部件领域,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面对复杂严峻的行业环境,公司坚持“传统业务智能化+新能源业务规模化”双轮驱动战略,深耕汽车零部件主业,积极把握新能源转型机遇,在行业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经营质量保持稳健。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持续深耕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营业务板块为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模具和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公司围绕“传统业务智能化+新能源业务规模化”的业务规划,紧抓汽车行业发展新机遇,持续发力新能源转型。与特斯拉、理想汽车、小米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的合作不断深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占比稳步提升,为公司业绩增长注入新动力。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40,442.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1%。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25,408.94万元,同比增长2.47%;实现净利润为20,524.11万元,同比增长1.9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业务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冲压零部件业务同比小幅下降1.80%,主要受国内车市需求承压、部分客户车型销量波动及整车厂年降压力等因素影响。“传统业务智能化+新能源业务规模化”的双轮驱动模式中,与传统燃油车客户上汽乘用车多年深度合作,确保订单稳定,新能源客户特斯拉、理想、小米给公司提供稳定的增长动力。上半年受益于上汽乘用车产销情况进一步改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同比增长49.36%。
从收入结构变化看,冲压零部件收入占比由上年同期的70.07%下降至62.78%,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占比由19.40%提升至26.44%,业务结构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虽收入占比略有下降,但该业务技术壁垒高、毛利率水平高,子公司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在精密镀铬工艺领域国内唯一合格供应商,也是德国博世全球产能重要供应基地之一,持续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支撑。
(四)外延拓展与新赛道的布局
随着汽车电动化的持续深化,车载智能硬件领域,智能座舱、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带动高频高速线束需求的增长,成为零部件企业重要拓展赛道。报告期内,公司签署协议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10,772.00万元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德维嘉”)57%的控股权。无锡德维嘉专注于Fakra、HFM、HSD、H-MTD四类高频高速线束的研发与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车载高频高速数据传输场景。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新增汽车线束业务板块,有助于公司快速切入汽车智能化核心零部件领域,与现有冲压焊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拓展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战略布局。截至报告期末,该收购已完成协议签署,尚需完成交割。
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致力于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结合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严格按照《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积极实施现金分红。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本年度6月10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350,097,65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524,413.25元。
下半年,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坚持分红稳定性、持续性,保持中期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深耕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作为深耕行业三十余年的企业,深知技术创新才是企业发展,让企业更上一层的核心关键。未来公司将研判行业趋势,持续加大科研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力争开拓新赛道,形成企业增长新基点。上半年度,公司在进一步提高企业自动化的前提下,生产模式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推进。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参与学习会,与行业专家探讨AI场景的应用可能,让人工智能服务于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未来公司将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方向,推动传统主业升级与新兴赛道布局双向突破,全力打造产业发展新动能。一方面,在原有的传统业务板块继续深耕,保持定力,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稳步推进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落地,依托其在Fakra、HFM、HSD、H-MTD四类高频高速线束的研发与制造能力,快速切入汽车智能化核心零部件领域,将有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公司持续推进车用功率半导体组件电镀业务的深度开发,依托成熟的精密电镀工艺能力,助力客户实现核心配套环节的国产化替代,并参与客户全新产品开发,同步研发适配更高功率车用半导体组件的下一代电镀工艺,培育长期增长新动能。
四、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此外,公司还明确董事会各委员会职责,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2025年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治理体系优化,及时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治理准则及配套规则,确保公司治理实践与最新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公司根据最新的准则要求,推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发展的深度绑定,将企业发展作为重要考核依据,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相一致。公司建立了与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紧密挂钩的薪酬考核体系,促进核心管理人员与公司长期价值共同成长。
五、加强市场沟通,传递公司核心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东会、信息披露、现场接待、上证e互动平台问答、邮件与电话交流、举办业绩说明会等常态化交流方式,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健全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促进投资者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026年4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会议,就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方案、业务布局、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聚焦公司价值传递,梳理公司价值内核,在合规前提下,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同时,公司注重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实用性,积极回应投资者关于丰富信息披露形式的建议,不断探索更加直观、便捷的沟通方式,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保障与“关键少数”沟通交流的信息渠道,持续强化责任传导与激励约束,聚焦履职能力的提升,强化主体意识,及时传递监管动态与最新法规要求,定期跟踪相关承诺人的履约情况。增强“关键少数”的责任感,督促其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不违法,提高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守好上市公司风险防控红线。
下半年,公司将紧跟监管动态,规则变化与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学习、参与培训的方式实现“关键少数”准确把握合规边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45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7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7日
至2026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请于2026年9月4日17点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法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214161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4日(星期五)9:00-11: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联 系 人:秦宇蒙
联系电话: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0510-85592399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42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供分配利润为1,504,830,326.6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1,584,970.09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097,9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19,584.0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12%。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41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上午1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097,92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0,019,584.00元(含税),合计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12%。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锡振转债”自2025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锡振转债”累计转股399股,公司总股本从350,097,521股增至350,097,920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43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5号),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1.5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5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审〔2025〕1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由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全京申”)、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连同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廊坊全京申、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156.08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24,739.28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合计416.80万元。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信息披露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2,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1.5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58.49万元。
公司代码:605319 公司简称:无锡振华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097,9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19,584.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12%。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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