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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2026年0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秋杰

  2026年0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3,339.55万元,累计投入7,736.9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6年半年度获得收益118.36万元。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08月18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分别简称“恒丰银行”、“烟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为了方便统一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账户内余额转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5000089267973),资金用途为“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于2025年0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01月22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成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7,245.06 万元,变更为新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7,342.70 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及产生的部分利息,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339.55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736.97万元。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6年08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08月20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王铁成、辛晨萌、裴鸿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吕宝宁、辛汪琦、刘学伟、邹钧、王锋德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张立杰、李春瑜、王成、黄平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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