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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上午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6年9月8日—9月10日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六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8564486

  传    真:0951-8564486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6-03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至9月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 11:00-12: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曲奎

  总经理:马卫红

  董事会秘书:李宝生

  财务总监:张榆

  独立董事:米文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2日(星期三)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至9月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电话:0951-8564486

  邮箱:xhds600785@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6-03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及2026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内容,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0,252,51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15,883,792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25,631,280元人民币变为315,883,792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6-03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6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注: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3,472.95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6-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集团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表决7人,通讯表决2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6年8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032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6-033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34号)。)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半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6-03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提出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市场投资信心,并同步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紧密结合,公司综合考量当前经营状况与财务实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则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7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9.8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08%。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7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64.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5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7.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90亿元,流动资产为18.61亿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测算,占上述财务数据的比例分别5.14%、17.47%、21.49%。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依据公司收到的问询函回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未使用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

  数量等,以及在回购期限内,当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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