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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董事长傅柏先,副董事长王昊,董事卢瑜、隋荣昌,职工董事黄晓芸;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有副董事长聂易彬,董事余泳、梁占海、杨建国,独立董事姜永海、唐贵瑶、潘林、张宏超、胡南薇。

  2、 董事会秘书隋荣昌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陈瑜、田峰宇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5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7.28元/股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2.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申报时间:自2026年8月21日起45天内

  4.电话:0531-89260052、0531-89260152

  5.邮编:250014

  6.电子邮箱:sdhs@sdecl.com.cn

  (三)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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