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05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8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8日
至2026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6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3日16:30前送达。
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70216
联系人:金霞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811301-302/0898-66811743
邮箱:info@jst.com.cn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05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出口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2.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25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汇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期权等产品。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判断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如果在合约期内交易对手违约,则存在公司不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割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延期交割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同时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购买及决策权限等进行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履约风险。
4、公司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6、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对交易相关环节及相关人员互相的独立性进行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05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0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00万股,约占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时股本总额45,978.56万股的0.22%。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8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5.2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布了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及规模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45.89元/股调整为45.21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条件是否满足的相关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5.2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0日。
2、预留授予数量:100万股,约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5,978.56万股的0.22%。
3、预留授予人数:140人。
4、预留授予价格:45.2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包括1名中国台湾籍激励对象廖进贤、1名美国籍激励对象Jeffrey Yeh-Tien Tu。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6年8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5.2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6年8月20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67.31元/股(公司授予日收盘价为2026年8月2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3、历史波动率:14.60%、17.22%(分别采用上证指数近12个月、24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7%、1.43%(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75%(采用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假设公司2026年8月底授予,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且在各归属期内全部归属,则需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及各年度摊销情况预测算如下: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包括但不限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等,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截至预留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05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6年6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会计司2026年6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主要针对无追索权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货币可兑换性等会计处理问题提供明确指引,自2026年6月4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6年6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主要针对无追索权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货币可兑换性等会计处理问题提供明确指引。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日期
财政部会计司2026年6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公司自2026年6月4日起开始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05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6年8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志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及规模的议案》
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45.89元/股调整为45.21元/股;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由34.42元/股调整为33.74元/股,同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71万股股票规模不变的前提下,预留份额的规模由2,443.82万份相应调整为2,395.54万份。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及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志远、靖宇梁、李辉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0日,并同意公司以45.2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项议案中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2)。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05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05转债”可选择回售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0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8月26日
● 回售期内“金05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金05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06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金05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05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2026年8月5日,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金05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05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金05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金05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得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其中:
i=0.10%(“金05转债”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的票面利率);
t=235天(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8月16日)。
计算可得:IA=100*0.10%*235/365=0.06元/张(含税)。
综上,“金05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06元/张(含息、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金05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05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63”,转债简称为“金05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
(四)回售价格:100.0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金05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8月26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金05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金05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金05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6811301-302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118063 债券简称:金05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盘科技”)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9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于2022年9月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以下简称“武汉储能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以下简称“桂林储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武汉储能项目”和“桂林储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14.87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留存余额均足以支付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9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剩余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均为金盘科技全资子公司。
三、 待支付尾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剩余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截至2026年8月20日的2022年9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含待支付合同尾款、理财收益等)2,815.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上述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2022年9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方便账户管理,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注销2022年9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注销2022年9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