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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09,338.69元,2026年6月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6,032,401.46元;母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6,949,294.98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94,929.50元后,母公司2026年6月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5,975,941.6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194,983,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448,212.5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无。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无。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无。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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