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9,052,081.4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9,475,443.2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92,916,809.85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207,160,908.74元。(以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结合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经营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董事会提出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81,853,934.10元。
(二)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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