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市福建能源石化大厦3A层会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10日以公司OA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现场出席7名,董事黄明耀、独立董事钱晓岚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王振兴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董事郑建新因退休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已增补张成东为董事,董事会同意张成东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相关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振兴
委员:华万征、张成东、黄明耀、郑胜祥、陈宣祥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传坤
委员:黄和亮、钱晓岚、张成东、华万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执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包括: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本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权责清单及授权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存放在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明耀、张成东回避表决。
本报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00802 公司简称:福建水泥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解释第20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6年6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包括“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2项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 〔2026〕7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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