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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6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3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9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5年,毕马威华振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文昕,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昕女士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IPO和上市公司年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陈文昕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文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先凯,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先凯先生202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付先凯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先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昕女士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6年审计费用正在商定中,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的情况,与毕马威华振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2025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项目人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效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业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业务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具体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期限不超过1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昆药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业务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具体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期限不超过1年)。

  (二)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有效压降公司应收账款账面规模;同时,可将账面沉淀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可灵活运用的流动资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提升资金周转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现金流稳定性,从而改善公司整体运营质量与财务健康状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翔先生、颜炜先生、周辉女士、梁征先生、邢健先生、王亮先生、王克先生、钟江先生回避表决。

  (四)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过去十二个月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商业保理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商业保理与公司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海铁三路288号509室

  法定代表人:徐后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X96C3N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是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华润商业保理成立于2019年12月,初始名称为润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2022年12月更名为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亿元人民币增资至5亿元人民币。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现已形成辐射全国主要经济区域客户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等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截至目前,业务已覆盖2,450家上下游客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末,华润商业保理资产总额人民币175,05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6,90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5,45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0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润商业保理资产总额人民币165,64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6,779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9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16万元。

  华润商业保理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部分应收账款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华润商业保理受让应收账款时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向公司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并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收回本金及收取利息。本次业务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具体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期限不超过1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综合参考当前市场同类业务的利率与费率水平,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保理融资利率及保理服务费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拟与华润商业保理(以下简称“保理方”)签订《保理合同》,根据卖方申请,保理方受让卖方与债务人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由保理方为其提供保理服务。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保理融资利率和保理服务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双方协商确定。

  2.业务方式:由保理方受让卖方的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3.应收账款所有权:保理方对应收账款享有完全权利,卖方不再拥有对应收账款之所有权利。

  4.应收账款回购及追索权:除特别约定,保理方均不能向卖方主张追索及回购,包括因付款方自身问题产生的信用风险而导致付款方未能偿还应收账款,保理方亦不能向卖方主张追索及回购。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账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进一步优化应收账款结构,降低应收账款相关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有关授权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昆药集团管理层按照公司经营所需具体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次保理业务之授权有效期限自昆药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调查了解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邢健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翔先生、颜炜先生、周辉女士、梁征先生、邢健先生、王亮先生、王克先生、钟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润商业保理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业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追加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调查了解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委员邢健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追加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喻翔先生、颜炜先生、周辉女士、梁征先生、邢健先生、王亮先生、王克先生、钟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上述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公司预估2026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8亿元。现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公司预计本年度与关联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九医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量较多,现申请追加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5.6亿元,追加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4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6年1-6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实际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控制方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集团”)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

  

  4.云南天士力三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士力三七药业”)

  

  5.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医药商业”)

  

  6.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河南医药”)

  

  7.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湖北医药”)

  

  8.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简称“华润立方药业”)

  

  9.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三九医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受同一控制方中国华润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均为公司关联方。其中,华润三九之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控股”)为华润医药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为华润三九的全资子公司,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医药集团”)为华润三九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为天士力医药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天士力医药集团持有云南天士力三七药业97.9661%股权;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药集团”)为华润医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华润医药控股之控股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为北京医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华润河南医药、华润润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润曜健康”)均为华润医药商业的全资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持有华润湖北医药60%股份,华润润曜健康持有华润立方药业51%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账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1.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的定价依据: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公允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双方在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2.销售产品的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价格,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防止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以上原则确定,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剂使用与各关联方的具体交易金额,与各关联方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并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确认后予以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893.20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21.0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1.83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2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65.57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0.13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35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4万元。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核销后公司仍然会对该部分客户进行账销案存管理,保留追索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根据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合理预估减值风险。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74.58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32.80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680.39万元,转销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影响存货跌价准备492.67万元。

  (三)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基于战略匹配度、研发可行性及谨慎性原则,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后续开发预判等多种因素,对在研项目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研发项目,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833.35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03.93万元,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18.57万元,转销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影响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1.72万元,对202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影响额为-11,529.42万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减值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9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删除内容在“原公司章程”中以删除线标示, 修改内容在“拟修订情况”中以加粗标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表述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已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会议登记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并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董雨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邮箱:irm.kpc@kpc.com.cn

  邮编:650106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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