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海娜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8)。
(四)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五)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6.855元/股调整为26.73元/股。
(十)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78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人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1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880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其他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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