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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楼冠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议案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3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荣、李昊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吕荣律师、李昊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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