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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焦留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取得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同意。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26),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27)。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焦留军、李洪波、张建锋、司国强回避表决。

  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经理助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取得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详见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经理助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焦留军、李洪波、张建锋、司国强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已取得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详见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9)。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成立市场营销中心和研究检测中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2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安金萍女士为公司经理助理。(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对安金萍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均符合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条件。

  一、 审议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经理助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情况

  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理助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阅相关材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安金萍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安金萍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安金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同意将聘任安金萍女士为公司经理助理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附:安金萍女士简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函。

  安金萍女士简历

  安金萍,女,汉族,1979年10月出生,2002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

  安金萍女士历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部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副部长,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

  安金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2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装备”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盾石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无偿授权使用冀东集团已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4项“盾石”商标用于产品,授权使用期与商标有效期一致。

  鉴于冀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焦留军、李洪波、张建锋、司国强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培和

  注册资本:247,950.4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9月16日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冀东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冀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冀东集团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盾石建筑向冀东集团申请的授权使用的商标,为冀东集团已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具体如下: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甲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第4877688号、第13781607号、第13781608号、第13781597号“盾石”商标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有效商标。

  2.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许可乙方在乙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商标/服务/店面上使用上述商标。

  3.乙方可在中国将上述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乙方需要扩大许可使用的方式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事先同意。

  4.许可期限:与商标有效期一致。

  5.许可使用费用:免费。

  6.双方同意,许可使用类型为普通使用许可,乙方在中国境内不可转让使用许可商标。乙方不得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该合同尚未签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从冀东集团无偿取得“盾石”商标授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冀东集团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冀东集团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397.46万元。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从冀东集团无偿取得“盾石”商标授权,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授权商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焦留军、李洪波、张建锋、司国强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2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3.49亿元,负债总额19.04 亿元,所有者权益4.4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1亿元;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2.5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4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783.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60%。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2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的对外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唐山分行”)于2026年8月20日在河北省唐山市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盾石建筑”)在中信银行唐山分行办理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退款)保函、质量保函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2026年3月26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2026年4月2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后至本公告日,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经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计划总额人民币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4.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7亿元)。

  2026年6月8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在该银行办理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该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详见2026年6月1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2026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在中行唐山分行办理的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包括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押汇、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保函(包括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各种国际、国内保函业务)、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详见2026年7月2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截至本公告日,2026年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5.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0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被担保方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2026年3月26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

  2.本次担保进展涉及的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盾石建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4.债务人: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保函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范围: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保函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2.被担保企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本次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担保总余额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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