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鉴于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上述这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白秋美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2、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9)。

  4、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1 月 28 日,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25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7、2025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8、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

  9、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同意。

  11、2026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同意。

  12、2026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13、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劳务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这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000 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在发生回购情形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回购价格调整后,公司本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0,75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如下: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

  四、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保持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这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