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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 ”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 ”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40%”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共同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调整为8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9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全指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国债券总指数”涵盖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走势。调整后的债券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0%调整为90%,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调整为10%,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增加“中证全指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原业绩比较基准不能充分反映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市场表现。新增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全指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债券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共同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上证国债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调整为8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3-5年)指数收益率*4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和“中债-综合财富(3-5年)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调整后的债券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 1-3年(含 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3-5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3-5年(含3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等久期债券市场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方面,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调整为95%,其中债券资产部分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和“中债-综合财富(3-5年)指数”权重分别为50%和45%,将基准中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0%调整为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中邮睿泽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7%+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3%”。

  本基金基准要素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调整为87%,将基准中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调整为10%,将基准中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调整为3%,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40%”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全指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上证国债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调整为8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中邮未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共同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股票部分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调整为80%,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35%调整为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中邮兴荣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恒生指数收益率×5%”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港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原基准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恒生指数”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共同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整后的港股通股票基准要素“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上证国债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5%调整为70%,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2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40%”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由科技创新带来的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及持续成长能力的优质企业,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精选的股票投资策略,精选上市公司股票,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证国债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上证国债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用来反映上交所上市国债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债券基准要素“中证国债指数”样本券由剩余年限 1 年及以上且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全市场相应期限国债的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调整为8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中邮纯债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方面,本基金基准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由“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调整为95%,将基准中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0%调整为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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