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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215,619.1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64,674,417.4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72,285,444.37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17,842,079.5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7,842,079.52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2026年6月末数据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150,699,665.40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16.42%。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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