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8月13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金额及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深圳海搏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继续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综合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深圳海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勇、徐建军、郭垒庆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工作,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信息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度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原《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废除。
制度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2.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 投资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号)同意注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1.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59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0,008,909.64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4日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海阳工业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2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5月,为了更好地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44250200012000000059)。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注2:上述“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已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33.36万元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剩余款项为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
注3:募集资金总额(净额)67,000.89万元扣除累计投入金额 39,700.02 万元(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833.36万元)后的余额为27,300.87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7,953.29 万元的差异为652.4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为1,043.98 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391.56万元;
注4: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 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专门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2026年8月13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 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品种)。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专门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2026年8月13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 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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